2012年4月13日,e-works在重庆举行了第七届中国制造业MES应用年会。与前几届一样,这次会议的人气很旺,比我们预期高了40%,不少企业带着选型的目的前来参会。MES厂商也热情高涨。国外主流MES厂商罗克韦尔、GE、CAMSTAR、LG CNS、三星SDS等厂商,以及国内MES厂商重庆海特克、兰光创新参加了会议。知名的PLM厂商CAXA和开目切入了MES市场,此次也参加了会议。艾普工华,作为加拿大MES软件公司EPICDATA和华中科技大学的合资公司,也首次亮相MES年会。还有不少知名厂商也设置了展台,此次会议再我体会到中国业界的MES热潮。在会议的总结发言中,我以“MES热潮中的冷思考”为主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希望给企业一些中肯的建议。
MES形成热潮的原因包括:
1. ERP在广泛应用的过程中,应用效果并未达到Gartner给出的ERP原始定义的广度和深度。很多企业用MES完成ERP“未尽的事业”。
2. 行业法规的追溯要求促进了MES系统的广泛应用。
3. 制造企业广泛采取两级计划体制。车间或分厂需要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付诸实施。
4. 流程行业信息化的五级模型,确立了MES的地位。
5. 制造企业精细化管理的需求,管理的粒度更细。
不同行业推进MES应用的方式和重点有所不同:
1. 钢铁、冶金、化工、烟草、芯片、电子组装(SMT)、制药、食品饮料等行业从自动化系统、DCS或PLC系统向上延伸。
2. 机械行业自上而下为主,从企业级应用向车间级应用延伸。关注高级生产排程。
3. 汽车行业由ERP应用深化和推行精益生产双重驱动,整车厂应用较多。
MES的本质是什么呢?我认为,MES是一套生产现场的综合管理的集成系统。用集成的思想替代原来的设备管理、质量管理、生产排程、DNC、数据采集软件等车间需要使用的孤立的软件系统。MES在信息化系统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是一个信息枢纽,强调信息的实时性。MES从生产计划的执行、生产过程的追溯、设备的正常高效使用、保证产品质量、进行工人排班及合理激励等多个维度来对生产现场进行集成管理。不同行业、不同生产模式的企业,应用的是MESA规定的11个标准模块的子集。
制造企业是否一定要实施MES呢?答案是要根据企业的特点和需求来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我认为,与所有管理信息系统一样,MES肯定不是万灵药。如果制造流程比较简单,或者以制造外包为主,同时车间数量很少,可以在ERP基础上做一定的二次开发,集成数据采集功能,不一定需要上MES系统。是否实施MES的关键在于企业是否需要,以及是否有能力将管控粒度细化:从天到小时、分钟,是否要从班组管到个人,是否要从产线管到工序等。另外,纯离散制造企业实施MES的难度更大。离散行业和流程行业企业实施MES的难点不同,数据采集方式不同。如果要应用APS进行排产,则对基础数据的要求更高。
制造企业MES应用的主要难点包括:企业对于MES的认识不足、企业难于准确把握MES需求、难以找到适合本企业需求的成熟软件、缺乏成功案例可以借鉴、企业的MES人才匮乏、项目实施商的水平有限、数据采集手段落后、效率不高,以及MES与其它上层系统或下层系统之间的集成。
制造企业应用MES的前提是:理解MES的功能和特点;理解自身实施MES的必要性,明确实施目标;梳理自身实施MES的详细需求;明确MES系统与底层自动化和ERP等系统的集成方案和分界点;明确MES的实施步骤和实施范畴;得到企业高层领导的支持,确保有足够的经费投入;建立由信息化部门、生产管理和车间骨干人员组织的实施团队;对实施和二次开发的长期性做好心理准备。
对于制造企业实施MES,e-works的建议是:
1、离散行业实施MES要慎重
相对于流程行业,离散制造业有其特殊复杂性:多品种小批量甚至单件的生产模式使新产品开发频繁;制造工艺复杂,生产中各制造过程的关联性很强;生产作业计划变更的几率非常大,生产环境复杂多变,在生产过程中的临时插单、材料短缺等问题时有发生,产品生产周期受到重点设备产能的影响非常大。
2、 MES包含功能很多,切勿"一叶障目"
MES包含11个模块,企业在实施的时候也许会选择其中1、2模块作为切入点。但是在实施的时候应该为了今后全局化的考虑,应该尽量选择平台化的厂商。
3、对MES系统进行准确定位
首先确定MES与现存系统的关系,判断是否需要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造;其次将MES与ERP、PCS系统的接口、代码、功能界面划分清晰;在没有ERP系统的情况下,首先明确ERP系统建设的先后顺序,是集中建设还是分别建设?对于企业自身的需求进行提炼,注重企业未来的发展以及技术的前瞻性。
4、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慎重选择供应商
由于MES有很强的行业特点,因此企业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应特别根据行业和企业特点考察MES开发商的能力,例如注重考察MES软件提供商产品的研发流程、软件功能、应用案例、服务能力等实绩。
发表于:
2012-04-22 12:18 阅读(4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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