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令行禁止,更要公开透明——也说非公经济“新36条”
作者:张国祥
昨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非公经济“新36条”,受到了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可谓褒贬不一、毁誉参半。不过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人们普遍希望打破垄断、引入竞争。
不满的人士是担心又被既得利益集团钻了空子,再一次为“权贵”们侵占国有资产开了方便之门。不满的人士把基于对现实状况的愤怒和未来能否达成预期的担忧交织在一起,对“新36条”出台的动机和达到的目的都表示怀疑。
我属于赞成派。中国要发展,民营经济必须发展,中国要壮大,民营经济必须壮大。是有一部分民营资本是靠“钻空子”、“走路子”得来,但我们也不可否认,也有不少人靠诚实经营积聚了财富,有人靠发明创造积累了资本,甚至也有省吃俭用的人手中也攒够了可以用于投资的“本钱”。如何让这些民营资本有更多的投资渠道、如何让这些过剩的资本造福全社会,政府责无旁贷,民众也在期待。因此,我认为“新36条”出台恰逢其时,既是后危机时代中国经济转型的需要,也是民营资本发展壮大的必然。如果“过剩”的资本没有出口,都往股市、楼市几条道上挤,最终受害的恐怕还是普通大众。
要破除垄断,就必须鼓励竞争;要鼓励竞争,就必须开放更多的领域;只有开放更多的投资领域,才能壮大中国的实体经济;只有实体经济壮大,中国才能真正强大。虚拟经济再繁荣都可能是假象,美国华尔街的教训已经够深刻的了,相信国人不会对两年前发生的悲剧这么快就健忘。
贫富悬殊不是一天造成的,消除腐败也不可能在二天内完成。要解决贫富悬殊,就得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就要大大降低准入门槛,让更多的普通人有积累财富的机会。要消除腐败,必须首先打破垄断。垄断是腐败的温床。要彻底解决贫富悬殊、消除腐败,就必须建立健全法制。只有好的国家体制,才能释放人民的活力。只有这个体制为大众利益考虑的时候,才是这个国家最有活力的时候。当国家体制能够激发大多数人活力的时候,贫富悬殊才有可能逐渐缩小,腐败才能有效遏止。
当我们的法制还不完备的时候,人们有理由怀疑,也有权利质问。我想政府眼下要做的是令行禁止,在垄断领域放开的时候,要做到公开透明,要前公示、后公开,可竞争、可追查,凡发现暗箱操作者一律严惩不贷。
如果不能保证权力在阳光下动作,人们除了怀疑和不满,又能如何呢?我们期待更多更具体的实施细则出台,我们期待市场环境更加规范更加有序。我们期待政府出台政策的时候更多考虑普通大众的诉求。
因为我们除了期待,也只能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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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5 10:01 张国祥老师 阅读(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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