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叔结婚时,分别给我们小辈礼物,我作为侄子“少不更事”,不要花花绿绿的糖果,偏偏要一个“皮球”。不听话,还要多花钱,自然要被爸妈训斥。三姆妈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好说话,有她在一旁帮我、护着我。这样,我有了第一只属于我的“皮球”。
自从有了这只像“足球”的“皮球”,在小伙伴的眼中自然身价飞涨。一路上一群同学颠着球上下学,四五里路程,还觉得时间太短。球技没有啥大长进,直到皮球老化,瘪了。进了大学也会在场上蹦蹦,直到有一天脚趾踢得翘起,那个钻心得疼啊。
结婚后,知道爸爸会踢足球,而且踢的很好,自然多了一份敬意。慢慢知道爸爸的运动喜好是多方面的:乒乓球,我不及老伴,但老伴不及她的“老爸”;足球,我是业余的,爸爸却是师出有名,大学里的绝对主力队员;游泳,老伴不及我,但我还是不及她的“老爸”……
爸爸的足球情节,可以归属到大学时的“学运”期间。东吴大学在1903年就有了学生自主成立的业余运动队,“踢球班(足球队)”就是其中之一。爸爸在接到组织通知转移后,几个“球友”突然就找不到他的身影了;解放后,忙于工作就难以结伴去踢足球。退休在家,血压虽然控制得不错,但那个看不到“赢球”的球,足以让每个看球的人“身心俱惫”,而他又是个“直性子”,坐在电视机前激动的恨不得冲进去撩起二脚。爸爸能踢几个位置,以他年轻时的脚下功夫,绝对比电视里的那几个“臭脚”,水平高得不是一点点。由于太容易激动,又是内行要评判,几天都沉浸期间,缓不过劲,慢慢的连这个播放足球比赛的,也给我们转台了。
当年,年维泗到上海来,念旧时想会会老朋友,同时过过年轻时的足球瘾,要召集旧时的小伙伴来一场元老“友谊赛”,特意请人相邀爸爸出场,还送来像模像样的上海“常青”足球队衣裤。爸爸当然心动了,可全家上下综合考量,因为年岁、身体、情绪等等诸多因素,一致“举牌”反对,没有让参加球赛。那个时候,市中心的人民广场每个星期还有市民自发组织的足球“擂台赛”,爸爸这个人重感情,被同学拉着去过几次,以后也被我们拦下了。现在想想,莫免有些“残酷”些的。
那时,当然希望有机会能看到爸爸上场时英姿勃发、纵横球场的舍我其谁,或许,我也能跟着上场,像个“工兵”一样,来来回回奔跑几圈。
……
雄心飞扬。如今,毕竟年岁不饶人啊。人都有离开江湖的那一刻,凡时凡事都犹如过眼烟云,唯有雄心依旧。
“荣誉的最高境界:你已离开江湖,江湖还有你的传说。”
发表于:
2017-03-02 20:32 阅读(766)
评论(0) 收藏 好文推荐
本博客所有内容,若无特殊声明,皆为博主原创作品,未经博主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等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和传播。
作者该类其他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