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去广西进行两化融合调研,在调研的过程中,针对企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两个重要问题,我提出了两个百分之一的评价标准。即:年度的信息化平均投资应该占企业营业额的1%以上,企业专职从事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人员,应该达到企业员工总数的百分之一以上。
这个评价标准当然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规模、不同类型(集团或单体企业)的企业会有所不同。对于利润率较高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信息化投入的比例。信息化投入水平过低,会造成企业在信息化产品的选型上,过于看中价格,而非价值,从而影响信息化选型和实施的效果。
在信息化投资的问题上,企业应当注意,信息化建设是需要持续投入的,而不能是间歇性的投入。另外,信息化投资的结构方面,应该是“433阵型”,甚至“532阵型”,也就是说,服务:软件:硬件的投入之比是40%:30%:30%,或者50%:30%:20%,总之,要更加注重信息化咨询服务的投入。同时,信息化投资也要注重对软件系统的维护服务的投资。没有维护的信息系统,就是没有买保险的汽车,用起来是没有安全感的。
在信息化的人员方面,必须得保证适当的人员。一个1000人的企业,有一支10个人的信息化队伍是合适的。人员太少,则只能应付日常的维护工作。一支完整的信息化队伍,应当有承担信息化和业务流程梳理及规划的人员、硬件运维的人员、应用系统维护及二次开发的人员,负责在企业内部进行信息化培训的人员等等。企业的信息化部门应当在企业中成为一个一级部门,与财务、营销等部门平起平坐。否则,调动资源的难度很大。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在中国当前的环境下,过份追求IT外包是不切实际的。最多只能是基本的计算机硬件进行外包或者租用。软件系统还是需要根据企业的现实需求和战略发展的需求进行选型、实施及维护。至于软件系统的应用模式,可以考虑从企业内部进行维护,向基于SAAS模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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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5 10:00 阅读(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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