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都用鄂通卡坐公交,很少仔细看它背面的提示,今天闲得无聊,就在公交车上看了一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条。
先把顾客须知写出来,一共六条:
1、申办本鄂通卡收取押金20元。
这个我没意见,尽管我以为10元最好,但押金适当高一点可以让购买者珍惜卡的成本,减少损坏和丢失,而且是押金,总是可以退的,20元押金,其实就是说不要钱发卡,暂时存点没利息的钱给公交公司当现金流,可以接受。
2、本卡不记名、不挂失,敬请用户妥善保管。
我知道有的地方是记名的,但我们这里不记名也就无法挂失了,自己爱惜就好,理论上你丢了卡很郁闷,但也有同样的概率捡到别人的卡,这两种情况秋叶都刚好遇到过,能理解这个条款,游戏规则对每个人都一样公平就行了。
3、本鄂通卡按年收取折旧费,每年五元。折旧费从押金中扣除,扣完为止,如无损坏,可继续使用。
这个条款一下子击碎了我的好感,原来所谓免费发卡是假的,每年都要扣5元押金,正常的话卡可以用很久的,我的某些银行卡都用8年了还没有坏,按这个逻辑,这个卡我4年相当于我付出了20元购买的,很多大学也发校园一卡通,卡的成本也就一次性收10元,为什么鄂通卡就四年值20元?难道你的卡技术含量高一些不成?
这里面还有一个阴险的埋伏,假如卡没有坏,我不会给你换新卡,四年后可以继续使用,但我每年收还是不收取折旧费的,至少从规则上讲,这个疑问并没有明确回答清楚!
抢钱不需要理由,垄断倒需要资本。
4、鄂通卡实行“自愿购买,方便退卡”的原则。因人为损坏要求补发鄂通卡的,须收取鄂通卡工本费10元/张。
这个价格虽然高了一点,但考虑卡的成本大约要1~2元,人家登记发放也需要成本,可以接受。
5、四年使用期内,凭购卡发票及本卡可退押金余额,退卡时请用户将卡中充值金额使用完毕,尚为用完部分不予兑现。
这条非常恶毒,第一发卡的时候我从来没注意到办卡的人被告知可以提供发票,并要保护好发票。
第二我很难想象人会认真保管一张价值20元的发票,就是为了某天来退押金,而这押金还每年扣除5元,我相信大部分人考虑到指定的退卡网点(这个我很清楚,我为了换张坏的卡,在武昌就跑了三个地方才找到可以办的)的路费都要超过5元,没有多少人会真去退。
这样押金收入其实都变成鄂通卡运营单位的小金库了。
你要吃掉押金我没意见,居然连余额也要吃掉,假如我没发票,我假如卡里余额比较多,我就必须坐车把他消耗掉,否则,你“尚为用完部分不予兑现”。
我想这卡里的钱不是你公交公司的钱,总不能我买了你的预存款服务,就没有资格退还我的余额款了吧?我很想知道这算不算一种违反法律的条款。
6、鄂通卡每次充值金额不得低于20元,最高可充值金额3000元。
如果看到第六条,就更加气愤了,你明明可以预见到绝大部分人都不会保管发票,也不在办卡时提供告知保管的义务,而且你不打算退还除押金外的余额,你居然规定,最高可以充值3000!
3000是什么概念,一个月用300,可以用10个月,这算是比较厉害的拉,很多人足够用一年半!
这样的一笔款,理论上你要退卡,你只能得到最多15元押金,这些都不能退!
太荒唐了。
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武汉很多大学生不办卡,一是办理网点少,找不到地方办,二是估计有聪明人早算到了,办卡每次坐车能节约1毛2毛的,一年换成5元钱,相当于做了30次车,对于一个月外出两三次的同学,办不办卡还真没节约几个钱,万一卡掉了,还麻烦。
万一要去别的城市了,这余额还拿不出来了。
发表于:
2009-12-27 18:16 秋叶 阅读(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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