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不宜提倡
——创业不能摸着石头过河
作者:张国祥
2012/4/28
本文写于三年前,2009年7月26日曾在总裁网发布。参加今天的总裁网关于大学生创业的讨论似乎并未过时。而我也不喜欢炒剩饭。故原文再发。
很显然,在我看来,大学生创业不值得提倡,但大学生一旦开始创业则要极力支持,万一创业失利,也要极力鼓励,政府、社会、家庭都应该如此。
以下为本人三年前的原文。
时下大学生创业非常时髦,政府鼓励、社会欢迎、个人渴望,各电视台似乎都有指导大学生创业的栏目或竞赛活动。缘于大学生就业难而衍生的大学生创业潮正在全国兴起。
创业就是创新。一个持续创新的民族才能永葆优秀,一个持续创新的国家才能繁荣富强。大学生创业任何时候都应该鼓励,而绝不应该仅仅限于就业难的时候。
谁都知道创业是比就业更加困难的事情,尽管大学生有知识、有激情、有梦想、有冲劲,但是由于他们没有社会实践,没有经过市场的风雨考验,没有管理团队的经历,他们创业比起职场过来人有着更多的风险和盲目。
创业必须找准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定位,必须能为社会提供新的或更好的产品或服务,否则就算不上创业。
记得我刚刚调到广东时,由于没有搬家公司,又赶上夏天,自己并不多的书籍和家私都让同事们累得满身大汗。后来有个转业军人创立了搬家公司,不仅解决了个人生计,而且迅速成就了一个产业。满足大众需求的创业才能成功,才有生命力。如果在饭店扎堆的地方开饭店,在零售店扎堆的地方开零售店,恐怕除了资源浪费就是时间浪费。
改革开放初期,提倡摸着石头过河,鼓励人们大胆试、大胆闯。这曾经有功,甚至功不可没。但时过境迁,在倡导科学发展观的今天,不应该再摸着石头过河。社会的开放度已经充分高、市场规则也基本建立、信息传播也非常便捷,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也得到了多方面的满足。现在不是市场到处空白的年代,不是商品极度匮乏的年代,不再是石头缝里都能捡到金元宝的时代。创业只要有激情就能成功的年代已经过去。
我以前的同事有不少创业成功的,不过,很少有一次成功的。创业路上充满艰辛和挑战。他们往往是靠打工挣得第一桶金,然后创业;创业失败再去打工;有了资金再去创业;失败了再去打工。所谓百折不挠就是他们创业经历的写照。之前,我们接受的信息都是创业至少必经三两次失败方可取得成功。一般人在创业路上付出的成本实在是高昂。
大学生创业往往白手起家的居多,应该经不起反复的失败和折腾。摸着石头过河,显然不能成为他们的选择。
“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优,人优我转”。这似乎是多年的创业或创新箴言,然而因其缺乏可操作性而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创业难道就没有成功的公式可以遵循或参照?
现在我们终于可以说“创业也能一次成功”,因为巫露平老人总结发现的万物十字定律科学揭示了人类成功的法则,人类既可决策也能控策。他揭示的人类财富公式可以让创业路上的大学生不再盲目,不必摸着石头过河。人的财富来源公式是“信息——项目——商位——资金——管理”。并且其中的顺序不可颠倒,必须循序渐进。也就是说,信息是成功的起点,创业者必须找到市场的“空间价值环”,人云亦云、跟风赶潮都不能成功。项目产生于空间价值环,也就是说项目大小、规模是由市场决定的,而不是主观想象的结果。有了项目才能选择商位,选准了商位才能进行资金筹集。有了资金,再加上良好的管理,创业才能成功。
创业成功的魅力实在太大了,即使没有政府的鼓励,向往成功也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事情。更何况创业提供了个人快速通向成功的契机。在这个人人渴望成功并且极有可能成功的年代,大学生创业应该鼓励。但是在信息时代,拥有信息量的大小和快速处理信息的能力才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一个大学生持续关注某一方面的市场动态,经常进行该领域的发展趋势研判,能够从中找到“空间价值环”——即市场空间或市场差异,而你又正好具备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的能力,那么其成功当然是可以期待的。如果你想摸着石头过河,我劝你趁早别试。
发表于:
2012-04-28 22:59 阅读(430)
评论(0) 收藏 好文推荐
本博客所有内容,若无特殊声明,皆为博主原创作品,未经博主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等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和传播。
作者该类其他博文:
网站相关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