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具有先后相继、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在哲学中把因果法则定义为“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即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于原因的作用而引起的现象。原因在先,结果在后,原因和结果之间必须同时具有必然的联系。
通常人们会用这样的句子表示因果法则,“因为做了……,所以得到……”,即所谓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例如,因为春播了大豆种子,所以秋收时必定结大豆。这似乎已经是思维定势。思维定势让人们难以跳出思考的窠臼,似乎只要找到了“确定的原因”,就会找到“确定的结果”。
但是,因果法则竟然在很多的情况下都不成立。即:原因与结果之间并非线性关系,无论缜密地考虑到了多少原因来推导结果,所谓“确定的结果”往往并不存在,或者说结果会有很多例外。例如,事实上有多种原因导致“种豆未必得豆”,甚至出现“种豆得瓜”等匪夷所思的特例。
果因法则,颠覆了先因后果的次序,根据原因和结果之间具有必然的联系的基本事实,在结果上去找解决问题的规律,也常常显现出不凡的功效。果因法则让人们可以独辟蹊径,不拘定式,笃志创新。熟练应用的话,往往有快速接近真相、事半功倍的效果。
正是受到了果因法则的启示,苏联海军工程师、发明家根里奇•阿奇舒勒在人类技术创新的结果(果)——发明专利中去寻找规律,竟然取得了惊人的成就,提炼出39×39矛盾矩阵,40个创新原理,4个分离原理,76个标准解以及技术系统进化的8**则等,奠定了TRIZ这门创新方法学的理论基础。
果因法则也应用在了管理学的绩效管理实践中。若欲使公司的业务活动达到既定目标,有效的方法就是不断从中间结果(果)中分析问题,寻找规律,调整计划,然后再付诸行动;再到某个阶段之后,再对阶段性的结果进行分析和调整,再付诸行动,从而最大可能地导向既定绩效管理目标,不太容易走弯路。
在企业如何获得超常规利润的战略重构中,更是将果因法则发挥得淋漓尽致。战略重构并不强调在原因上去搜寻答案,而是通过对现状的反思与分析,找出自己与竞争对手的关键竞争要素,绘制自己与竞争对手的战略布局图(果),对既有的竞争要素做切合实际的分析与调整,实现客户价值的飞跃与企业价值的提升。
鉴于果因法则应用的有效性,甚至有人断言,果因法则存在,因果法则不存在。如同从树叶可以引导到那惟一确定的树干(因),但是由树干却无法引导到某一片确定的树叶(唯一的果)。即从结果可以查找到确定的原因,而从原因无法推导出确定的结果。对此,笔者认为下结论尚早。
依笔者看,因果法则更像是哲学家和理论家的法宝,果因法则更像是创新者和实践家的利器;因果法则更多地用作逻辑推理、循序渐进,而果因法则更多地用来置疑现实、纵横跳跃。无论是因果法则还是因果法则,都是我们用来分析自然、改造自然、顺应自然的有利工具。当你左手持因果法则砍刀,右手握果因法则板斧时,披荆斩棘者,非你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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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31 23:00 赵敏 阅读(3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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