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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style="background:#F3F3F3;border:1px solid #ccc;width:95%;margin-left:6px;margin-bottom:5px;padding:5px;font-size:12px;color:#000"><div class="tL">以下是引用黄培在2016-06-29 11:56的发言:</div><div class="tL" style="padding-top:10px;">这篇开山之作,真正诠释了“智能”的内涵,值得仔细学习。</div></div>感谢黄总的点评和推荐! --计算机辅助创新
制造技术与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智能化技术与互联网技术正在逐渐融合。赵总的文章深刻地揭示了技术演进与融合的规律。 --黄培
太厉害了,从实物的本质分析起,完善智能 20字箴言! --bikingfree
这篇开山之作,真正诠释了“智能”的内涵,值得仔细学习。 --黄培
--计算机辅助创新
--计算机辅助创新
学习了,查了下,网上很多人翻译成实体物理系统了 --sally.yin
赵兄十分严谨。我个人感觉cyber对应的是信息空间,physical对应的是实体空间(最好别翻译为物理),因此是否翻译为“信息与实体融合系统”? --黄培
方法无高低,知识有深浅 --【匿名用户】:E-works热心网友

“关于TRIZ创新理论和方法的六个问题”之问题二的答复
本文标签: TRIZ 创新方法 中小企业 发明 规律 

继续回答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博友提出的“问题二”。
问题二: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是相关的。在西方经济体系中,中小企业是创新的主要源泉,大多有价值的发明创造往往是在中小企业完成并得以成熟,随后被大型企业并购并进行普及和推广(当然也有很多成功的中小企业后来发展成大型企业)。由西方中小企业完成的三四级发明创造也不少,而他们往往并未使用TRIZ的思想体系,因此是否可以由此反推出同样的结论,即中小企业更适合采用其他创新方法,例如书中提到的形态分析法和焦点对象法?
究竟是大企业还是中小企业更容易获得创新的成果,很难有定论。依本人的大致观察上看来,在西方,大企业由于研发实力强大,在业已成型的行业里可以不断推出创新的成果,如航空、航天、武备、汽车、电子、能源等;而中小企业则可以在某些新兴领域如信息、生物、二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电商、软件等推出自己的技术发明或创新产品。因此无论企业大小,都可以有所作为。
至于取得发明创新是否一定要应用TRIZ,我可以说,并不一定,用或不用TRIZ,都可以做出发明,这是事实,人的聪明才智加艰苦努力都可以导致发明的产生;但同时也有数据证明,凡是应用了TRIZ的企业,发明创新的几率和水平会更高一些,这是肯定的,而只靠发明家、能人的“灵光一现”以及“砸钱”、“人海战术”式的科研模式,发明创新的几率和水平只能维持在一个平均的、较低的程度上。
经过这些年对TRIZ的学习与研究,包括在持续不断的培训和讲课过程中与学员和其他专家的共同思考,我发现技术发明方面的一些特点(还称不上规律),即科研中的技术发明同时在多个层面上进行,彼此交汇,齐头并进。这些不同的层面是:
专业技术层面——这是最常见、最大量的技术发明活动。技术人员依靠自己所掌握的专业技术知识来解决各种产品问题,技术越精,解决问题就越多,解题的水平也就越高。但是,在99%的情况下,99%的技术人员都止步于一级或二级发明(关于发明的级别请参见TRIZ有关论述)。
传统创新方法——如果技术人员能掌握一些传统的创新技法(如头脑风暴法、形态分析法和焦点对象法等),可以比没有掌握这些方法的技术人员提高发明的几率和发明的级别,用了创新方法好过没有方法。但是由于这些传统创新方法没有揭示和体现发明的规律性,因此获得发明的成果具有一定的或然性。
TRIZ创新方法——如果技术人员能掌握体现了发明规律的TRIZ创新方法,则发明的几率和水平会有明显的提升。TRIZ中的不同的发明工具也代表了不同的解题水平,如用效应和属性解题,就比用发明原理能获得更理想的、高水平的发明成果,解题效果更好,容易达到**发明,甚至可以冲击四级发明。
概况来说,1、无论企业大小,都可以有所发明,有所创新,但是机会更多地是出现在某个自己擅长的领域内;2、无论是否用创新方法,只要技术精,认真做,也都可以获得发明的成果,但是,用了创新方法好过没有方法。用了TRIZ以后,发明的几率和水平会更高。

(参见:关于TRIZ创新理论和方法的六个问题 http://blog.e-works.net.cn/288555/articles/418969.html)
发表于: 2013-02-06 12:23 阅读(2364) 评论(2) 收藏 好文推荐
# re: “关于TRIZ创新理论和方法的六个问题”之问题二的答复
2013-02-06 18:03 |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 | 1楼
我也有同感,创新不能局限于某一种或几种方法。对TRIZ应该有合理的定位,首先它是创新方法的一种,其优点是具有规律性,因此可以帮助技术人员寻找创新的方向,同时有很好的工具(这一点我本人还需要学习)提供解决问题所需的信息和思路。其缺点可能是不易上手。
有了这个定位,初学者就不至于对TRIZ有不切实际的期望,从而避免遇到一点困难就轻易放弃甚至转而批判这种方法。
# re: “关于TRIZ创新理论和方法的六个问题”之问题二的答复
2013-02-06 23:16 | 赵敏 | 2楼
谢谢你对TRIZ的正确理解。我恰好前两天在新浪微博上说过类似的话,也在这里引用一下,与你共勉:
“对TRIZ,不必神化,无需轻视。过于褒和贬都对于客观认识TRIZ的作用不利。静下心来,老老实实地研究、应用、琢磨若干年,是推广之正道。国内对TRIZ的认识还处于比较粗浅的状态,包括本人,对于TRIZ的很多内容都在积极的研究和探索中。学习TRIZ十年了,在讲授和应用的过程中,还常有新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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