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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问“闯黄灯处罚”之规定
本文标签: 闯黄灯 罚六分 交通 法规 驾驶者 立法者 史上最严交规 

十问“闯黄灯处罚”之规定

新年伊始,史上最严交规开始执行。

关于“闯黄灯罚六分”的处罚规定,引起了众多的驾驶者甚至旁观者的不满,一时间,质疑声沸沸扬扬,开车人如履薄冰,立法者反复解释,执法线不断后退。一个引起如此争议的法规,笔者以为还是在中国首次出现。

无疑,“史上最严交规”的立意是好的,有些条款非常必要,例如对于故意遮挡号牌一次处罚12分的严厉做法,笔者举双手赞成。因为,那是基本上是故意为之,目的不纯,主观上完全可以避免。

但是根据笔者近几天开车的实际体验,对于争议最大的“闯黄灯罚六分”,确实有诸多的不妥之处,驾驶者主观上、客观上都难以通过实际操作加以避免。尤其是最近两天亲自经历的两次惊心动魄的紧急刹车之后,对于该条款心生疑惑,反复考量,梳理出了十个疑问,与博友相与析之。

一问:立法者为什么不在出台该条法规前广泛征求意见?一个国家颁布的法规条款,本应该征求民意在先,落地执行在后。现在看来顺序是倒了。笔者揣测可能某些立法者还是少了一点儿“立法为民,听取民意”的基本概念。如果只是宣示了一些决心和口号,而实际操作上做不到的话,那么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官立法、民执行,官说了就算”的官本位思想在作怪。

二问:即使不提前做民调,立法者是否需要实际开车体验一下,看看自己能否做到自己制定的规定?看看自己(或自己的司机们)面对诡异莫测的“绿黄”变化,能否一脚刹住?如果自己都做不到,是不是想想就不应该贸然出台这个难以由驾驶者“掌控”并做到位的规定。

三问:立法者是否知道驾驶者坐在车里,对于“车辆的任何一部分已经越过停车线”是无法准确做出判断的?众所周知,驾驶者在车中,车头、轮下全部是视线死角,只能靠经验大致判断,天知道这种“大致判断”在以正常速度过路口时的准确性有多少!

四问:立法者是否知道物理学中关于惯性和摩擦的基本内容?一辆轿车,连人带车接近2吨,在靠近停车线一脚刹住,困难重重,驾驶者的反应速度、刹车盘/片、路面情况等都与之高度相关。关于刹车距离与速度的关系数据,网上已多有公布,十分详实,不做赘述,但是对于路面是否有水、有雪、有冰、有油、有细碎石子儿等,还没有考虑在内。现在市政清扫人员的一个极坏的做法是经常把积雪撒向路面,由此而大大延长了刹车距离(笔者曾经因此中招有了十多年前的首次追尾)!

五问:立法者是否真的认为“闯黄灯罚六分”能够“净空路口”,提高通行率?据笔者观察,貌似成立,实际并非如此。其实任何的规定都未必完美,除了正面效果,也或有负面作用。君不见,现在大多数车辆接近通过停车线时,如履薄冰,战战兢兢,频踩刹车。开车人都知道,头车一脚刹车,后面一串车都要踩刹车,而且较后的车的启动会速度大大慢于较前的车,路口通行效率已经明显降低。这可能并非是交通法规立法的初衷!

六问:立法者是否了解开车人的驾驶心理?笔者个人的体验是,现在既然闯黄灯后果如此严重,那么如果不是接近路口就频踩刹车的话,另一种选择就是看到路口绿灯亮时就赶紧“闯过”!否则赶上黄灯,算您倒霉!可能立法者万万没有想到,以后可能要流行“闯绿灯”了:)因为绿黄转换,三秒之间,就决定了安全和处罚六分!客观说来,闯黄灯罚六分的价值导向就是如此!

七问:立法者是否调研并公布一下影响路口通行率的最大因素是什么?根据笔者个人观察,肯定不仅仅是“闯黄灯”!一个路口,如果划线不合理,信号灯设置不合理,隔离栏摆放不合理,路面有障碍或坑洞,交警指挥水平低,路口狭窄,缺乏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多,行人和非机动车不遵守交规等等,都会影响到路口的通行率。为何单单要把板子打在“闯黄灯”上?更何况看起来闯黄灯和闯红灯似乎没有什么明显的实际意义上的区别。

八问:立法者为什么不加强对行人的交规宣传和处罚?事实上,现在交通矛盾十分复杂,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都在争夺路权,很难做到该谁走时就谁走,似乎是谁向怎么走就怎么走。相比而言,驾车者还是比行人、非机动车更遵守交规,而且对驾驶者的处罚也更严厉。为什么不能多派一些交通协管员(甚至城管,让他们干这个事多么能发挥作用)来管理路口乱穿行的行人、非机动车?不可否认,机动车闯黄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但同时,也不可否认,行人、非机动车违章是降低路口的通行率的重要因素!

九问:为什么不能安装倒计时数字信号灯?安装倒计时数字信号灯真的是科技上的“倒退”吗?据称,“北京市城区灯控路口早就实现了由计算机实时优化控制,采用先进的线圈感应技术,可以自动感应路口的车流量变化,并通过这一数据,随时调整红绿灯的配时。”那么,请公布有多少路口安装了“先进的线圈感应技术”,可否把没有安装“先进的线圈感应技术”的路口改成让驾驶者“心中有数”倒计时数字信号灯?到底是有预先提醒的秒数方便,还是突然蹦出的黄灯方便驾驶者?

十问:能否系统化地(而不是见招拆招)治理城市交通问题?现在立法者的心态和做法似乎是,只要有法不依、执法不力,就制定更严格的法规条款。殊不知,立法者有没有想过立法的导向是什么?当然,避免交通事故是十分重要的,但是提高道路的通行率应该是更重要的。狠抓严管和合理疏导是一个对立统一的矛盾,管得严,管得宽,肯定事故少,但是通行率肯定是明显下降的。北京和很多的大城市已经很堵了,不合理、不科学的交规只能让这些城市更拥堵。

以科学的发展观来治理交通问题,是一个摆在立法者面前的富有挑战性的、全新的课题。希望立法者真正开车在北京的大小路口去实地考察一下,好好地转一转,与司机们好好地谈一谈,把现有的交通系统好好地梳理梳理。衷心希望,这个课题的答案不是“史上最严交规”的美誉记录很快再次被打破。

发表于: 2013-01-06 22:38 阅读(1891) 评论(4) 收藏 好文推荐
# re: 十问“闯黄灯处罚”之规定
2013-01-07 09:54 | 唐庶 | 1楼
支持。说到底还是官本位,官僚主义,缺乏对民众的尊重与敬畏。
# re: 十问“闯黄灯处罚”之规定
2013-01-07 21:48 | 赵敏 | 2楼
唐老弟新年好!收到了2013年的第一个博友评论,非常高兴:))
去年年底至今一直很忙,原本不想也顾不上对此事说什么:)后来发现在现实中实在是难以操作,遂反思该规定之种种利弊,出此拙文。
# re: 十问“闯黄灯处罚”之规定
2013-01-08 15:11 | 熊东旭 | 3楼
中国的法规喜欢用“罚治”思想,而“罚治”思想往往是以政府自身收益为前提。
# re: 十问“闯黄灯处罚”之规定
2013-01-09 22:22 | 赵敏 | 4楼
谢谢小熊的评论!
确实,很多问题不是用严厉处罚就能解决的。中国式的问题有很多,其实其严重性都不亚于闯黄灯,例如,会车时都要抢一下,而不是让一下,一抢一让之间,问题无穷;行人违反交规十分频繁,绝对是交通大隐患,如何处罚?随地吐痰,既脏又传染且丢脸,如何加以杜绝?公共场所吸烟,又污染空气又危害子孙后代,谁来出手整治?等等。官员们的思维模式从来就是比较简单的,非系统的,往往认为加重处罚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其实绝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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