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25日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简称GDPR)颁布实施为止,互联网世界无疑是最具自由性的领地了。自由,**,平等,连接,去中心化,免费这些互联网的特性,让其以跑马圈地般的革命方式获得机会,迅速成长壮大起来,赚得盆满钵溢。
互联网的特性决定了互联网企业的思维和营运模式,同时也使得互联网企业得以跳出传统的道德伦理和价值观进而颠覆传统企业,挑战和威胁传统社会。
与传统社会相比较,自由,**,平等,去中心化以及免费这些特征只能视为互联网的技术特征而不能理解为人类赋予互联网社会的权力,否则互联网技术便在成为促进人类进的良药的同时也成了危害人类社会的毒药,必须认清互联网技术的两面性。
自由,**,平等是人类社会经历长期发展过程不断总结调整形成的现代文明产物和价值观,是维系社会稳定和发展的文化基础,是一种制衡。而作为互联网技术的自由在某种层面上却忽略了人类的利他主义精神而沦为一种野蛮的自私的掠夺,也无法体现出具有人类普世价值的**和平等,如果用奥威尔的自由即奴役来形容互联网技术中的自由或许不无不可。
再比如去中心化,去中心化作为互联网的技术特征一直被许多人标榜为催毁现有层级管理体系的的技术进步和先进理念,殊不知互联网在催毁一个个中心的同时却走向反面,从而构筑一个以技术垄断为前提的更为强大的霸权中心,脸书成为帝国,谷歌正在通吃,新的中心正在形成,旧的中心正在坍塌。
免费更是谎言。互联网为人们提供了各种各样的免费服务,免费新闻,免费社交,免费通话,免费推送,……甚至有人开始大肆鼓吹免费经济的未来前景。凡事皆有代价,免费背后隐藏着互联网企业免费获取个人信息的逐利之手。由于数字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溢出成本接近于零,而利益却可以无限大,使得互联网企业不断推出各种免费模式来满足人们的贪图心理。有互联网知名人士曾毫不顾忌或者发自肺腑地说"客户有时是自愿失去自己的隐私以换取互联网上的方便的"。可见互联网企业是在用"你的免费"兑换"他的免费",用"你的无私(知)"满足"他的贪婪"。
欧盟《数据保护条例》的推出,正是在充分认清互联网技术及互联网企业的先进性和破坏性的情况下,推动技术进步和规范社会秩序的有效措施。尽管有人对条例提出各种质疑,甚至认为条例有碍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但我要问:我们有必要发展那么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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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8 19:15 阅读(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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