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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e: 解读2012全球PLM发展趋势(市场篇)
1--lh120855
2. re: 2015德国工业4.0之旅(五)
好期待能有机会去德国交流经验啊~~·--笑雪飞
3. re: 2015德国工业4.0之旅起航(1)
好帅!!!--笑雪飞
4. re: “投资”与“投机”的区别
原来什么都可以在固定规则之外有合法的变通处理方法呵,学习了~~--原子
5. re: 《企业信息化评估详解》简介
李总,你好,如何购买这本书?--江西映山红
6. re: 2015德国工业4.0之旅(10)——汉诺威之旅(下)
写的很好--Jascom
7. re: 2015德国工业4.0之旅(7)——SAP未来工厂实验室
SAP公司在全球130个国家拥有多少家用户呢?第一段的表述有点没看懂。。。--zhang紫娟
8. re: 2015德国工业4.0之旅(2)
谢谢黄总!--李翔
9. re: 2015德国工业4.0之旅(7)——SAP未来工厂实验室
谢谢黄总的提醒,已经改了,谢谢!关于演示实例讲可以,但是要变成文字可能难度有点大哦--李翔
10. re: 2015德国工业4.0之旅(2)
ABAS erp的合理构建 应该是合理架构--黄培
11. re: 2015德国工业4.0之旅(2)
是用户忠诚度为92%。--黄培
12. re: 2015德国工业4.0之旅(7)——SAP未来工厂实验室
建议把几个演示的实例介绍一下。--黄培
13. re: 2015德国工业4.0之旅(7)——SAP未来工厂实验室
应该是WIPRO--黄培
14. re: 2015德国工业4.0之旅(五)
感谢@zhang紫娟 提醒,已经修改,谢谢!--李翔
15. re: 2015德国工业4.0之旅起航(1)
<div style="background:#F3F3F3;border:1px solid #ccc;width:95%;margin-left:6px;margin-bottom:5px;padding:5px;font-size:12px;color:#000"><div class="tL">以下是引用freemancwj在2015-04-16 08:43的发言:</div><div class="tL" style="padding-top:10px;">2015年6日应该为2015年4月6日</div></div>感谢提醒,已经修改,谢谢!--李翔
16. re: 2015德国工业4.0之旅起航(1)
2015年6日应该为2015年4月6日--freemancwj
17. re: 2015德国工业4.0之旅(五)
看完全文,对MES和魔比乐园都有很深的兴趣。不过,李总大概是写的过程比较匆忙,文章中的“由坐而立、有立而倾”,是否为“由立而倾”?以及“面对竞争越来越激励的市场环境”是“激烈”吗?--zhang紫娟
18. re: 2015德国工业4.0之旅(2)
同意Peter先生的观点,是人驱动商业运转,而不是技术驱动商业。--qilin
19. re: 2015德国工业4.0之旅(4)
好赞!!--bikingfree
20. re: 2015德国工业4.0之旅起航(1)
继续关注!感谢分享--longlong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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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集团信息化选型之惑》篇中反映了该企业所面临的问题,后来在同这家企业的相关领导沟通时,我说如果仅仅是放到了降低价格上,不管是谁介入(除非集团的领导介入),这个价格谈判都会走入“困”局。

作为软件厂商,肯定不会轻易降价,他会在集团内部保持一个相对的价格,以寻求“暴利”,而作为企业而言没有第二个选择,除非不用。

企业的负责人说,软件公司也有压力,因为如果他们不实施,集团会追究软件公司的责任的。

我说:“软件公司一句话,他们给的价格太低,我们没法做,最终板子还是会打到你的身上。”

因此,只有转变谈判的技巧,有可能(注意是有可能)整体价格会降下来。目前软件公司的报价方式为:软件费:实施费:二次开发费=1:1:1.5。其中实施费用的报价方式为软件费用的× ×;二次开发费用的报价方式为×000/人天。既然这样,可以将合同拆分为三个合同,即软件合同,实施服务合同和二次开发合同。

 

其中软件合同没有可谈的空间,软件公司说是多少就是多少(这样也很好的保证了软件厂商在集团中的相对高价),可谈的是实施服务合同和二次开发合同。

对于实施服务合同很简单,改变现有的标价模式软件费用的**%,而采取人天报价方式,让软件公司针对项目给出具体的详细实施计划,然后对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合理的评估,双方确定后,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按项目阶段支付相应的费用,这样有可能降低实施费用,据其业务特点和所实施的内容,我认为软件供应商没有理由投入很多的人力资源。

对于二次开发合同,关键的是要严格定义什么是二次开发,并明确区分与实施配置的关系(因为软件公司目前说提出的需要二次开发解决的内容,我看很多是实施过程就应该解决的)。在此基础上,改变按人天报价的方式,变成按照项目签订合同,根据项目进行支付费用,因为企业可以判断的是需求的大小,但很难判断软件厂商的开发人日,并且一旦价格非常离谱,企业可以选择是否需要这样的特殊功能?或寻求其它机构(如高校等,甚至是独立顾问)进行委托开发等方式。

 

此外,我还告诉企业必须关注目前报价体系中未体现的隐形费用,如后期的软件升级费,维护服务费等等。

通过这样的方式,确保了软件厂商在集团内保持“暴利”的软件价格,也堵住了其因价格原因不实施的托词,并且认可了软件公司的咨询费用,同时有可能(注意还是有可能)降低整体的费用(因为我曾碰到过这样的软件公司,以公司“规定”为托词,无法改变以上提的建议);更为关键的是通过这样的过程,企业也会变成明白人,将有效地推进项目的实施,从而降低项目实施的风险。

我想,作为企业的优秀实践者们,您应该会有更好的建议!希望能分享。

悲呼!虽然可能暂时破解了该企业的困惑,但并未触及“集团信息化选型之惑”的根源,我给企业谈完,没有丝毫的轻松和成就感,反正那天及之后几天的心情是非常复杂的,这当是后话。

如何真正破解集团企业选择之惑,还期待各位的帮助。

 

 

发表于: 2009-09-09 22:26 李翔 阅读(1430) 评论(2) 收藏 好文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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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讨论:集团信息化选型之“解”
2009-09-09 23:21 | smardoing | 1楼
博主是个好顾问,尽责了
高山流水说“我最近也遇到你类似的问题”
我要说前段时间也遇到子公司选型问题,该例没有这么极端也没有这么乐观,至少你遇到的这家还有可能请你支招
昨天,一位名记在msn上突然发问企业收购中信息系统规划整合风险等等。
上个月《中国制造业信息化》西部专刊,其中反映西部企业被发达地区企业或外资收购不仅失去经营权而且在信息化方面“痛失规划权”。
除选型外,升级、维护、二次开发等方面,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也是频出状况。
纵观,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信息化统还是不统是个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个体制问题。
随它去吧。
# re: 讨论:集团信息化选型之“解”
2014-02-20 14:38 | 1314520000 | 2楼
写的很不错 !虽然时间很久了 但是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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