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规划与执行系列(11)
——国内信息化评测体系分析
李翔/e-works
国内的相关机构在借鉴国外的评价理论体系的基础上,也结合本土实际,提出了相应的评价体系,其中主要有:
1) 企业信息化效能指标
为了从效能上评估企业信息化水平、指导企业建设有效益的信息化,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经过长时间研究,参考了国内外数十个方案的优长,于2002年提出了第一个面向效益的企业信息化指标体系。其中《企业信息化基本指标构成方案》业经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印发全国试行,系企业信息化基本指标可以根据指标加权获得无量纲化总指数,反映企业信息化基本发展状况。具体权重根据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结合政策导向确定。具体指标如下表所示:
除基本指标测评之外,同期还颁布了《企业信息化效能指标》和《企业信息化评议指标》,其中企业信息化效能指标如下表所示:
2) 制造业信息化指数
旨在科学、客观、系统地评价全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进展,科技部在863计划CIMS主题部署了“全国制造业信息化指数测评实施关键支撑技术”,由天津市CIMS工程中心为课题依托单位,联合天津大学、天津市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信息化测评中心等多单位协作展开。
图 1:造业信息化绩效评估体系整体框架
该体系主要由“制造业信息化企业绩效指标体系”和“制造业信息化环境绩效指标体系”组成,具体指标如下图所示:
图 2:制造业信息化企业绩效指标体系
图3:制造业信息化环境绩效指标体系
3) 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
为加快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提高信息化水平,根据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国资发〔2007〕8号),特制定《中央企业信息化水平评价暂行办法》,该评价体系主要有信息化领导力,信息化基础建设,信息化应用与效果,IT服务管理与IT治理,信息化人力资源等五大要素体系构成,评价结果将分为A、B、C、D、E五个级别,从2008年开始施行。
图4 信息化指数一级评价指标
(详见:http://www.sasac.gov.cn/n1180/n1566/n259850/n259910/5090865.html)
4) 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
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2001年第39号)公告,发布了《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下简称工信部评估规范),为工业企业的两化融合评估提供了很好的依据。评估包括水平与能力评估和效能与效益评估两个部分。水平与能力评估包括基础设施、单项应用、综合集成、协同与创新等四个主要评估方面,提出各方面与不同水平与能力级别相关的评估关键要素,并给出各要素的评估要点。效能与效益评估包括竞争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两个主要评估方面,提出各方面与不同效能与效益提升结果相关的评估要素,并给出各要素的评估要点。
(详见: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3986/14338976.html )
评估规范:认为两化融合水平与能力评估存在阶段跃升,即基础设施、单项应用、综合集成、协同与创新。
图5 工信部评估规范评估框架
工信部评估规范针对每一个业务提出了一下关注的要点,虽然在《附件B,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和评估分析方法》中,提出了水平与能力级别可分为初级、中级、较高级和高级四个级别。
图 6 工信部评估规范水平与能力评估分析框架
关于国内外评价体系存在不足的分析,请参见《信息化再规划始于现状评估》,http://blog.e-works.net.cn/12573/articles/90317.html 。
发表于:
2012-05-18 08:45 阅读(1854)
评论(1) 收藏 好文推荐
本博客所有内容,若无特殊声明,皆为博主原创作品,未经博主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等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和传播。
作者该类其他博文:
网站相关博文: